时间: 2024-04-26 21:39:36 | 作者: 焊锡溶剂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8,64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公司是一家集电子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基本的产品包括微电子焊接材料及辅助焊接材料。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体现在产品配方开发能力、生产工艺控制能力、分析检测及产品应用检测能力等多个方面,逐步形成了行业领先的集产品配方研发、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测于一体的技术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有以锡膏、焊锡条、焊锡丝为代表的微电子焊接材料和以助焊剂、清洗剂为代表的微电子辅助焊接材料。
公司生产的微电子焊接材料作为电子材料行业的重要基础材料之一,主要应用于PCBA制程、精密结构件连接、半导体封装等多个产业环节的电子器件的组装与互联,并最终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LED、智能家电、通信、计算机、工业控制、光伏、汽车电子、安防等多个行业。凭借领先的生产技术、强大的研发创新实力及扎实的产业化能力,公司已经在多个领域内打破国外长期技术垄断的局面,各类产品的技术、品质、产能和服务逐步跻身世界前列。
自设立二十多年来,公司深耕微电子焊接材料领域,凭借齐全的产品系列、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备的生产的基本工艺、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公司与国内外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冠捷科技、中兴通讯、富士康、比亚迪、奥海科技、奥克斯、格力电器、联想集团、TCL、利亚德、艾比森、通威股份、晶科科技、TP-LINK(普联技术)、公牛集团、海康威视、华为、大疆创新等国内有名的公司,同时公司还通过富士康、捷普电子等大型EMS厂商服务惠普、戴尔、亚马逊、惠而浦等国外知名终端品牌客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一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第一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确认的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已于2023年10月9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首席财务官辛秋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首席财务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席财务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35)。
根据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的《关于深圳市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公司入选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6,4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大宗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锡、白银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赞同公司以自有资金分别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唯特偶新材料(新加坡)有限公司;并以新加坡子公司为投资主体,设立境外孙公司唯特偶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唯特偶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