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02 00:47:28 | 作者: 焊锡原料
证券代码:301319证券简称:唯特偶公告编号:2024-009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公告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投资项目尚需完成环评、消防评估等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及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审批不通过,存在无法实施或实施进度不确定而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47.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1.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30.31万元。
5.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744-18号《验资报告》。
6.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承诺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2)投入进度(3)=(2)/(1)1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940.0516,322.231,298.437.95%2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17,844.3717,844.37118.000.66%3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0010,000.0010,000.00100.00%合计40,762.7649,144.9411,529.9923.46%三、拟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产业区域布局等因素,公司对“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进行了审慎论证。
9.公司原计划投资17,844.37万元进行“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建设,现拟在原项目基础上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追加投资15,893.37万元,共投资33,737.74万元,拟获取新地块、新建厂房用于项目实施,并进一步增加拟扩产产品品类,以扩大生产规模来满足日渐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业务承接能力。
10.具体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原投资金额追加投资金额追加投资后投资总额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17,844.3715,893.3733,737.74“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原计划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4,310吨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
12.追加投资后的产能情况如下:募投项目名称产品品类达产后的产能(吨/年)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4,310吨微电子焊接材料(原有)锡膏1,270锡线吨微电子辅助焊接材料(新增)助焊剂10,000清洗剂15,000胶黏剂1,000三防漆2,000导热膏2,000四、拟对“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部分事项做变更及调整(一)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详细情况为进一步布局在长三角区域的研产销一体化配套,提高运营效率,同时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真实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规划。
13.经公司考虑,拟新设全资子公司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追加投资后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拟以新设子公司为实施主体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约74.7亩,作为追加投资后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
14.相应地,“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原计划利用公司现在存在厂房的方式实施,现拟通过新增用地、新建厂房的方式实施。
15.具体变更情况如下: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公司现在存在厂房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实施方式利用公司现在存在厂房建设新增用地、新设厂房1、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1)企业名: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2)注册资本:1亿元(3)出资方式:货币出资(以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出资)(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5)拟营业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新材料研发技术;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6.(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拟购置74.7亩工业用地交易情况(1)交易对手方名称(出让方):如东县新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如东县新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别的可能或已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交易主体(受让方):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3)土地位置: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4)使用年数的限制:35年(2058年6月5日有效期)(5)用地性质:工业用地(6)土地面积:约74.7亩(7)预计出让金额:1,494万元(8)资产金额来源:募集资金(9)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如东县新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建设项目最终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数的限制等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为准。
(二)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详细情况由于公司拟对“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来进行变更,采取购置土地以及新建厂房的方式建设,结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该募投项目追加投资15,893.37万元,追加投资后的投资金额将达到33,737.74万元,因此公司拟同步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新增土地购置款,同时根据建设规划以及市场情况对建筑工程、机器设备等投入金额做调整,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调整前调整后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金额1土地费用--1,493.921,493.920.002建筑工程823.37823.376,875.026,875.020.003机器设备15,021.0015,021.0020,571.009,475.4311,095.574铺底流动资金2,000.002,000.004,797.800.004,797.80项目总投资17,844.3717,844.3733,737.7417,844.3715,893.37(三)拟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详细情况因“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实施方式由利用现有房产建设变更为新购土地及新建厂房建设,且目前该项目建设所在地块尚待办理协议转让,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后的规划投资进度,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调整,详细情况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1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2024年6月2027年6月五、本次拟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部分事项变更、调整的原因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微电子焊接材料及辅助焊接材料领域,具备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及积累了众多的客户资源。
为持续增强公司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公司制定了“一机两翼”的战略构想,即在国内建立双总部。
结合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集群的特性和公司下游客户的区域分布特点,公司将在江苏南通建立华东区域总部,突出深耕优势,以承接更多的区域性业务。
当前,公司仅在华南地区设有产品生产基地,但该生产基地生产规划较早,生产面积比较小,设备生产能力有限,致使公司微电子焊接材料及辅助焊接材料产能尚不能及时满足并覆盖国内各地区的客户的真实需求,且不足以满足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
为此,公司拟通过本次追加资本预算,在华东地区新购土地、新建厂房,打造微电子焊接及辅助焊接材料生产基地,新增“30,000吨微电子辅助焊接材料”产能建设内容。
基于此计划,该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从原有的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变更为新购土地、新建厂房建设。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随之调整。
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变更调整事项是从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出发,新购置土地并建设厂房供募投项目使用,将更好地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推进实施,更好地实现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尽早实现募投项目对公司全体股东的经济价值与投资回报。
六、本次拟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部分事项变更、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一)本次拟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部分事项变更、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拟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部分事项变更、调整系公司依据实际生产经营与未来战略规划,并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目标的达成,更好地服务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对募投项目部分变更、调整未实质改变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亦未出现重大变化,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变更、调整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二)本次拟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部分事项变更、调整的风险提示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仍需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注册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本次拟购买工业用地使用权一定要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来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成功、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3、本次投资项目尚需完成环评、消防评估等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及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审批不通过,存在无法实施或实施进度不确定而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4、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工程建设生命周期过程中伴随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随机因素和模糊因素及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自然灾害、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
尽管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但突发事件仍会对公司的建设进度造成影响。
七、相关审议决策程序(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对该募投项目部分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发展趋势,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对该募投项目部分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不改变原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未与原先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本保荐机构对唯特偶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核查意见;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1日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对该募投项目部分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发展趋势,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对该募投项目部分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不改变原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未与原先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本网站用于投资学习与研究用途,如果您的文章和报告不愿意在我们平台展示,请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