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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氯碱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时间: 2024-07-04 01:16:37 |   作者: 松香树脂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7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0年四川省氯碱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注: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和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上的问题的重要项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 3049工业化工产品铁含量的测定通用方法 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GB/T 4348.3 工业用氢氧化钠 铁含量的测定 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GB/T 11200.1工业用氢氧化钠 氯酸钠含量的测定 邻-联甲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1200.2 高纯氢氧化钠试验方法第2部分:三氧化二铝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11213.4 化纤用氢氧化钠 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11213.6 化纤用氢氧化钠中硫酸盐含量的测定 比浊法(乙法)

  GB/T 11213.7 化纤用氢氧化钠试验方法 第7部分:铜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经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发展要求。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规定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规定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规定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规定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规定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规定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规定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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