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
您的位置: 首页 > 醇醚类溶剂

集体协商的内容有哪些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 2024-05-02 23:55:21 |   作者: 醇醚类溶剂


  按照劳动社会保障部2004年颁布的《规定》第2章的规定,集体协商内容最重要的包含:

  (1)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上班时间:最重要的包含: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上班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最重要的包含:日、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与卫生:最重要的包含: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克保险和福利:最重要的包含: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旋,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最重要的包含: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总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末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最重要的包含: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管理:最重要的包含: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改变、解豫、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10)裁员:最重要的包含: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订立的程序,是指集体合同从协商到合同成立生效所经过的过程。一般而言,集体合同的签订都一定要经过以下

  程序:一是制定集体合同草案;二是审议;三是签字;四是登记备案;五是公布。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正常的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做出详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2)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4)登记备案: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任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不是合乎法律的责任,假如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印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覃俊律师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齐全,尤其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和双方的违约责任。另外,签字的时候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用工方签完后劳动者再签,这时必须要留下一本原件。切不能劳动者签完后再让用工方签,否则用工方可能会擅自更改其中内容,还会造成劳动者没有留存一本原件的被动局面。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栏目·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违约金·其他劳动合同问题关于集体协商的内容有哪些,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的推荐内容·没盖公章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怎样的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公司能够进行裁员的情形,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毕业生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自我保护,怎样签订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改变程序是什么,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有啥不一样的区别,区别在哪里?·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何区别·员工的五险一金指什么·员工主动辞职能得到补偿吗?·旷工几天企业能辞退职工·职工的五险一金如何计算·啥状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支付双倍工资有哪些情形?劳动流程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诉讼工伤认定委托律师流程专业才能够给大家提供更优质服务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北京劳动律师推荐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有着非常丰富实操经验。手机:(同微信)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咨询·工人工厂上班手指意外被截 能否申请工伤赔偿·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开除不给工资怎么办?·啥状况下劳动者可以辞职 哪些情况下需赔偿公司损失·申请工伤免费发布劳动法律咨询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案例

  不服调岗遭解聘·转包项目中的劳务费未经结清可以向谁主张?·社保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有权直接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续·社保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有权直接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续·股东兼任公司高管,与单位之间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高院再审!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员工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签订劳动合同相关资讯·青岛港出现疫情组织员工全检测,在工作期间感染能否认定工伤·国庆放假10月工资能提前至9月发,工资晚发多久可以认定为拖欠工资·国庆中秋放假出游仍需注意,节假日被安排加班是不是能够拒绝·网络公司老板开饭馆给员工发工资,自己公司却在拖欠工资·单位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和二倍赔偿金如何计算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同微信)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无偿提供劳动法律咨询服务。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合同·离职证明要如何写?·员工自愿签订“末位淘汰”军令状有效吗·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啥状况下适用?·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效力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因故不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同事代签是否有效?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几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合同,临时用工合同,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注意的几点等签订劳动合同专业相关知识



上一篇:探路ldquo;上海研发+三明制造rdquo;ensp;老区抢占氟新材料产业赛道 下一篇:【48812】生意社:2023年异辛醇宽幅震动 2024年远景怎么